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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克力巧克力 ◆─ 嵗月典藏·丫米派 ─◆

   那天看了亦舒的朝花夕拾,被她的文字打動,突然想吃巧克力了.幾天一直胡亂的忙,沒顧上去買。今天去了超市,正好趕上吉百利買一送一,心裡竊喜.大把大把的抓著板塊狀的巧克力扔到筐裡,結帳以後又去外面兌換了同樣數量.回家往冰箱裡放的時候嚇了自己一跳,居然有幾十塊那麼多.趕緊掏出小票看看,哇哇,不得了,我居然買了一百多價值二百多的吉百利....不知道老公回家會不會罵我,因為憑藉以往的經驗,買的零食總有一多半扔在冰箱裡直到變質.鬱悶的當口,暗暗下決心,這次我一定要把這麼多的巧克力在限定的時間內吃完。

  這是有意義的一件事:生活中的細節可以很好的表現一個人的性格。我是那種典型的喜新厭舊,虎頭蛇尾,咪咪忽忽的人.因此,如果我連自己的零食都管理不好,還能做什麼事情呢?

  一個人的振幅不能過快,也不能忽高忽低.因此,放慢腳步,讓一切變的有節奏,有條理.這是我的理想,也是對自己的要求.

  還有,我又忍不住買那種有很好看的鐵盒,裡面卻只有幾粒的果汁糖了。在我15歲的時候,柳芭就批評過我,不要買盒裝紙巾,盒子雖然好看,但紙巾卻和卷裝的一樣可用。我那時候一直不認同她的話,只要裡面的東西不壞,外面好看當然更好了,至於差那麼幾塊錢----人要老是幾塊幾塊的算,活的多累啊.最離譜的是,幾年前買了罐咖啡,其實就因為喜歡那個雕花玻璃瓶,那個瓶子跟了我很久,後來在搬家的時候依依不捨的送人了.裡面的咖啡喝過幾次就給鄰居了。生生的對買櫝還珠做了一個很好的詮釋.

  忘記什麼時候這個觀念變了.某一天吧,突然覺得自己很虧,那種糖塊,只因為有個好看的盒子,就要賣十來塊錢,糖不見得好吃,只是喜歡盒子而已,但實際上那些漂亮的鐵盒,玻璃盒沒有幾天就不知道扔那裡去了。這勉強可以稱作葉公好龍吧!

  艾,已經老大不小了,如果在舊社會,孩子都可以打醬油了,還這麼不切實際,要改,堅決要改.

BTW,blog真是好,剛剛翻看了一下舊的日誌,要不是因為blog,我想很多事情已經被我忘記了,現在因為記錄,那些日子都沒丟.堅持,堅持!

BTW,老公到現在還沒回來,把blog當成蠟筆小新的小本本也不錯哈,累積到一定程度,就可以敲詐勒索樂,哼.